作為革命老區(qū)的河南省遂平縣,參軍的青年多,軍人軍屬涉法案件和糾紛也多。近年來,“遂平縣軍人軍屬法律援助工作站”共向軍人軍屬發(fā)送“法律服務卡”4000余份,為軍人軍屬提供法律咨詢服務100余人次;調解解決軍人軍屬涉法糾紛20起;縣人民法院受理涉軍案件11件,全部審結執(zhí)行,有力地維護了軍人軍屬的合法權益,受到當地軍人軍屬的普遍稱贊。
但在工作實踐過程中,我們也遇到少數軍人軍屬對“維權”機構過分依賴,在思想認識上產生一些誤區(qū)。主要表現在:一是軍人所從事的是特殊職業(yè),其權益應置于一般人之上,一旦權益上發(fā)生沖突,往往采取一些偏激或不正當的手段加以解決;二是自己的權益既然受到保護,就應給予照顧,即使有點出格、提出的要求有點過高,也是情理之中的事;三是“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合議庭”就是為軍人軍屬而設的,就應幫助軍人軍屬說話,產生“打官司必贏”的思想;四是部隊公函就是“尚方寶劍”,解決問題就必須要立竿見影;五是本應由村民組或鄉(xiāng)鎮(zhèn)協(xié)調解決的問題,也到“維權”部門“討個說法”,走進了有“事”必“打官司”的誤區(qū);六是只要是親戚朋友就是軍屬,凡發(fā)生了涉法案件和糾紛,就要求“維權”部門給予關照。
軍人軍屬的合法權益理所當然要受到保護,但“維權”必須步入法制的軌道,特別是當前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吹響了依法治國、依法治軍的號角,我們更要秉公執(zhí)法,不偏不倚,確?!熬S權”組織的生命力。
在“維權”過程中我們要切實把維權機構的維護權益的執(zhí)法功能和法制宣傳的教育功能有機地結合起來,不能簡單地把“維權”看成就是打官司、破案子,要在依法打擊和懲處侵害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的同時,注重發(fā)揮法律服務人員法律素質高、法律知識廣等優(yōu)勢,通過以案說法、現身說法、辦班培訓等形式,廣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,努力提高軍人軍屬的法律觀念和法律素養(yǎng);各級維權咨詢站要通過設立熱線電話、接待來信來訪、發(fā)放涉軍維權公開信和法律服務卡,深入搞好軍人軍屬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宣傳,不斷增強軍人軍屬依法解決涉法案件和糾紛問題的能力。
在處理涉軍案件和糾紛時,我們一定要正確把握法律尺度,秉公執(zhí)法,不偏不倚,既不能因為軍人軍屬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對當事人過重處罰,也不能對觸犯法律的軍人軍屬寬大處理,偏袒縱容,更不能借“維權”之名,行“非法”之權,破壞維權機構的威信。作為各級維權法庭,要堅持嚴格“按制度辦事、按程序辦事、按法律辦事”,始終把“以事實為根據,以法律為準繩”作為開展“維權”工作的根本,平等保護涉軍案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。各級人武部門要主動靠上去做工作,幫助廣大軍人軍屬認清法律規(guī)定是什么?維權靠什么?敗訴為什么?讓他們自覺做到不提過高要求,不搞無理糾纏,服從法院判決,積極履行自己的義務。部隊各級領導和政治機關,要堅持實事求是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,積極主動地做好官兵的思想工作,養(yǎng)成依靠組織解決問題、相信地方職能部門會公正處理問題的良好習慣。軍人軍屬作為先進群體,在涉法問題面前要擺正位置,理順關系,自覺遵紀守法。